爱你不过一见钟情全章节免费在线阅读 常笑季晓桐小说完结版

爱你不过一见钟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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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叫常笑季晓桐的小说叫《爱你不过一见钟情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虫小扁所编写的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对爱情一窍不通的常笑在酒吧与室友聚众玩乐,却被邻桌的男生乘机强吻一口。常笑郁闷之极,室友却喜出望外,那人居然是计算机系有名的兰花草季晓桐。那边,季晓桐因为大冒险被罚,不得已亲了常笑,酒吧里灯光陆离,穿着打扮一直非常中性的常笑让季晓桐以为自己亲了个男的,不由大为反感。常笑好奇中去校园BBS查阅季晓桐的资料,他居然还会打球下棋绘画……十八本武艺样样精通?什么了不起,她常笑琴棋书画还不是样样都懂——虽然只是皮毛。于是她大言不惭在BBS上回帖:季大帅哥,不外如此。想不到众人居然群起围观之,还横遭到人肉,校内ID被爆不说,居然电脑也被黑了?常笑怒发冲冠去给季晓桐下战书,两人在操场大展身手,没想到季晓桐居然中途开溜……这事儿没完!...

《爱你不过一见钟情》精彩内容

3.难道这就是缘分?

C大的地盘其实很大,各类店铺林林总总,从饮食店、精品店到报刊亭,甚至是服装店,但凡说得出的是应有尽有。可常笑没想到,这么大的学校,这么多的店,她居然会在药店又遇上了——季晓桐。

老天爷就是这样,有这么一个人,不认识之前,你和他永远擦肩而过,可认识了之后,他就好像无处不在了。难道这就是缘分?

常笑盯着他慢慢走进药铺,等他发现自己。

终于四目交接,她友好地扬了扬眉,不料他脸色当即沉了下来,也没和她打招呼,就直接越过她,走近柜台,哑着嗓子对药店老板说:“枇杷膏。”

哑着嗓子……她注意到了重点。

常笑莫名地乐了,掂了掂手里那瓶老板刚递给她的枇杷膏,直接递过去,说:“给。”然后笑了笑,宛若鸭叫般主动开口,“你也哑了啊,真巧啊。”

他愣了愣,没忍住,脸色应该是窘了。

老板这时拿出第二瓶枇杷膏来,她接过来,然后越发觉得相见是缘,于是笑眯眯地说:“要不要一起去喝粥?我请。”

常笑一句“我请”说得热情洋溢,然而季晓桐仅回望了她一眼,情绪似乎不大好,总之没理她就对了。然后,他出其不意地一把夺过她手里那瓶枇杷膏,压根不接她先前递给他的,掏出皮夹,准备付钱。

她一瞅那皮夹又乐了,赶紧摸出自个儿的,两个皮夹一对比,还真的一模一样。于是,她觉得应该表达一下自己的兴奋,哑着嗓子乐道:“真的好巧啊。”

他自始至终黑着脸,像是死忍着,铁了心不搭理她,直接问了老板一句:“多少钱?”

她抢先回答:“十九块八。”

“你闭嘴。”他回头瞪了她一眼,声音果真沙哑得厉害。

她并不在意他的语气,反倒因为轮番巧合而一脸兴致勃勃。

季晓桐睨她一眼,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纸币,哑着嗓子说:“不用找了。”

常笑也迅速摸出一张二十元的,往玻璃柜台上一拍,颇具豪情地吼道:“我的也不用找了!”接着无视老板窘窘的脸色,回头看他,说,“走吧,请你吃早餐,我是说真的。”

季晓桐无语。

“走啊!”

“不用了,谢谢!”他假假地一笑,转身就走。

发现他“谢谢”两个字说得很重,常笑笑眯眯地点点头,往他肩头上重重一拍:“哈哈哈,不客气!”然后乐呵呵地跟在他后面。

“我不去!”季晓桐停下脚步,指了指相反的方向,“我记得女生寝室在那边。”明摆着一脸的不高兴。

她撇撇嘴,接话:“也没事,不去就不去。我要去荣记喝白粥。”

季晓桐没话说了。

“你寝室不是在那边?”她又指了另一个方向,随后想起什么,哑哑地接着道,“所以说,你也是要去荣记喝白粥?”

“好巧啊!”

这下,季晓桐整张脸都黑了。

见他一脸憋气的模样,常笑也没放在心上,一脸了然地拍了拍他:“没关系,白粥就一元钱一碗,我请得起!和我斗气饿肚子就不好了,我记得昨天你陪我走了一段路,而且你还请我们唱卡拉OK……”

“你嗓子不痛吗?”他突然打断她,语气有些冲,言语中分明夹带着讽刺。看来他是不想因为她而刻意改变行程,而且情绪不佳,不愿有人惹他。

“痛啊。”她眨眨眼,耸肩,“难道你嗓子不痛?”

“痛!”他吼,“跟你说话,我嗓子更痛!所以,你不能闭嘴吗?”

“啊?”季晓桐的意思显然未能传达清楚,常笑一脸疑惑,“可是这点小痛我还忍得住啊。”

季晓桐那模样像是被气得七窍生烟,努了半天嘴没憋出一个字来。

走了两步,他蓦地停住脚步,又似是不服道:“那个是男性皮夹吧。”

“是啊,不过我觉得好看。”她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,又问,“你买的多少钱?”

他沉默了一会儿,脱口而出:“一千二。”

果然!她得意地笑了笑,说:“我买的四十二!”然后又把皮夹掏出来,横竖摆弄了下。

“你现在的声音真难听。”

她呵呵一笑,又拍了拍他:“彼此彼此啦!”说完抬头看看他气闷不已的模样,这个叫什么来着?报复?

“老板,来两碗白粥!”除了上洗手间,她还是提倡男女无差别对待,请客当然不是男生的特权,她理所当然地在他选的位置旁坐下,扬手一吆喝,又想到什么,回头教育他,“我们现在嗓子不好,要多吃点清淡的东西,好好保养喉咙。白粥就最符合我们现在的需求。”

季晓桐沉默。也不知是不是错觉,他觉得面对她,自己全身都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。

常笑看着他问:“怎么,还有哪里不舒服?”他怎么把拳头握得铁紧?而且从坐下开始,他面部就不停地抽搐。

他突然道:“你智商这么高,怎么会屈就在我们学校?”

嗯,常笑想了想,C大怎么说也是本省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之一,不屈就。而且仙姑和老德不想她离家太远,毕竟是唯一的闺女。

于是,她望了望他,轻而易举地转移话题:“啊?我突然发现你眼睫毛很长!”

“过奖。”他咬牙道。

“没过奖。对了,你有没有试过在上面放铅笔?”

哦哦,他脸色又变了。这男人怎么这么善变?相比之下,余非EQ明显高些,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。

白粥很快就被端了上来,因为肚子饿了,她马上闭上嘴,舀了一调羹,吹了吹送进口里。

常笑用余光瞥了季晓桐一眼,抬头看着他略显惊讶地问:“咦?你吃葱?”

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,没搭理她。她就笑了笑,说:“余非不吃葱。”

“余非?”他突然挑眉,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,紧接着,他又嗤了声,像是想了起来,“昨天那个。那你不去陪他吃?”

她坦率地笑了笑:“我现在嗓子哑,余非会担心。”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,兄弟不是这么当的,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。

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,突然不以为意地哼了一声:“你倒是挺为他着想。”停顿了一下,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,喜欢那个啊,便说:“挺了解他啊。”

常笑顿时得意地说:“那当然。”

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:“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的,而不是‘你认为他喜欢’的?”说罢哼了一声:“就像这些葱,我吃它们,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。”

那个男人,看起来,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?

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,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,暗暗咬牙,说:“最毒妇人心。”她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了她,哼了一声,接着又想了想,坚定地点点头:“我就确定是他喜欢。他又没否认过。”

“听你这么说,他也没承认过。”

常笑想反驳什么,可是……这白粥黏稠软绵,入口香滑,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,没到用餐高峰期,一般还买不到。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,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,大概只是不反对?

她突然吐了口气,看着他,转移话题:“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。”

“本来如此。”

嗯,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。她这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,不过也没关系,有些人刚开始就是不喜欢她,譬如倩倩和容兰。于是,她给自己打气,柳暗花明又一村,一切皆是注定的。

埋头吃了几口,常笑又没忍住,问:“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?”

“恭喜你,终于觉悟了。”他搅拌了两下,故意没看她,又吃了一口粥。

常笑耸耸肩,两三下扒完碗里的粥,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,慢条斯理地站起来,道:“那行吧,不打搅你了。”

“告辞!”见他没啥反应,她抱拳行礼,然后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,出其不意地抹在他鼻子上,然后就跑了。

她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:“有缘再会啦!”

季晓桐愣了愣,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。他不由得有种眩晕的错觉,这女人的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?

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,他也不知是不是闲出毛病来,居然又回去和陈华那行人继续高歌,接着估计还是吃饱撑着了,竟不自量力地点了首《青藏高原》……结果显而易见——太过用力导致伤了嗓子。

带伤高歌的直接后果是,今天一早起来,他的喉咙就**辣地痛……想想,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呀,思量之下决定不再与她亲近,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!

想到这儿,季晓桐又琢磨了下常笑远去的背影,嗯……着实一点女人样也没有……

其实他从早上开始就想让嗓子休养下,今天如非必要,不开口说话,结果竟和她扯淡,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地痛。

真是想起来就憋气,不过这个女人也够自以为是的,一直嚷嚷着余非喜欢这个,喜欢那个。啧,他就不喜欢别人插手他的事,讨厌什么,喜欢什么,他自己心里清楚,该添置的,该进食的,他也能自行打理。

却每每有人揣测他心中所想,为他准备这个,准备那个,磨磨叽叽的,将种种妄想强压在他身上。他厌恶这样。

余光瞥见她搁在桌子上的两元钱和落下的枇杷膏,还有手指上的白粥,想起她与外表极端矛盾的行为,他愣了愣,突然嗤了声:“疯子。”

紧接着,他不由得笑了。啧,眼睫毛上真能放铅笔?

“哟,你嗓子泡过镪水?”

直到中午,倩倩和容兰才回来,顺便给她打包了一份饺子。常笑这才想起容兰友情出演了倩倩的话剧,本来她也说要去帮忙当后勤,大概是因为她昨天喝了酒,今早睡得香,两人才没叫醒她。

她嘿嘿一笑,接过饺子,哑哑地说:“会好起来的。”

“不知情者还以为你是怎么折腾的。”

“啧,流氓!”她抿嘴,知道容兰是记恨昨天她冥顽不灵,死不肯走,“余非什么时候送我回来的?”

“晚上八点多吧,你睡得迷迷糊糊的,怎么叫都叫不醒,把宿管阿姨郁闷得……我们又抬不起你,只得让余非把你背上来了。”

倩倩插嘴:“你牛,那小子居然挺任劳任怨,还不让我们插手。”

那是,余非可是她拜把兄弟!常笑脸都没红一下。

不过,下午到晚上八点那段时间,他们干吗去了?她窘窘地想……嗯,没印象,回头问问余非吧。接着,她就端着饺子开了电脑。

重装之后,系统运行比以前快,桌面黑色系,仅右上角一轮蓝月,幽幽发着光晕,左下角一个回收站,简洁大方,居然真营造出了静谧感,她很喜欢。常笑不禁感叹余非居然还藏了一手。

“那条鱼救回你的存稿没有?”倩倩问,顺便捏了个饺子扔进口里。

“没。”

“哼,我还以为他多有本事。”

她瞄了眼倩倩,难得有些不高兴:“人要是懂得太多就不真实了,人家小非已经很不真实了,非得把他弄得跟外星人似的。”想了想,气死人不偿命地补了一句:“你这样老老实实当个人不挺好?”

“呸!你去死!”倩倩鄙视她,不知道想起什么,突然乐了,“来来,跟你说个事,昨天余非把你背上来,先把你放在凳子上,结果你东倒西歪的。我上去扶你,结果没扶好,让你脑袋撞桌子上了,你猜怎么着?”

“怎么着?”她摸摸脑袋,刚才不觉得,现在倒觉得有些刺痛了。

“你的那条鱼,他居然瞪了我一眼!”

她并没有看明白倩倩不明所以的兴奋,问:“所以呢?”

“他瞪我啊,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新奇的事吗?那种敢恨不敢言的表情……啧,兰兰你说是不是!”

容兰呸了一声:“你看常笑写的小说看太多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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