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季沉是府中暗卫之首,办事又是个机灵的。
季遥之颇为大方的将季沉叫了进来,让他跟着季倾歌走了。
回到倾城院,季倾歌便让季沉去调查一下林欢这个人,如果查不到,那就从杜管事的远房表妹这层关系查起。
既然给杜管事写的信中用林欢的署名杜管事晓得,那便证明林欢这么些年来并未换过名字。
季倾歌的眼里掠过一丝淡淡的嘲讽,倒是个蠢的,不过倒是方便了自己。
季倾歌在家也是休息了这么多天,倒是该上女学了。
京城之中的女学,是专门为着官家的的千金准备的,平民百姓却是无法进去的,平民百姓有平民百姓的学堂。
上女学前日夜晚,季倾歌突然忆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,她叫来琳琅,“琳琅,你可知这京中百姓用的稻草,是哪里购来的?”
琳琅不解季倾歌为何会对这个感兴趣,但想了想,道:“奴婢听兄长说过,在京城的西郊有几处稻草庄子便是这京城最大的供应商。”
“琳琅,你兄长平日和这些供应商有交往吗?”
“或多或少能有吧,兄长是在一家粮食店铺当伙计,粮食卖了,稻草便低价售给了这些供应商。”
季倾歌从她放在柜子里的一个首饰匣中拿了几张银票出来,递给了琳琅,“琳琅,你拿着这些钱去寻你兄长,为我做一件事情,将那几间稻庄全部收购,如果实在不行,也将这银票给那老板,便让那老板以后若真要卖了稻庄,也只可卖给我们。”
琳琅接过银票,愈发觉得小姐处事越来越奇怪,越来越让人猜不透。
季倾歌下了轿子,步伐从容的进了女学,凭着记忆来到了她前世学习的那间屋子。
此时屋中已经来了不少官家千金,而这其中,最为耀眼的,当属那个一身茜素青色翠烟衫、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的女子。
应乐蓉年长她一岁,眉眼间自成一股千娇百媚的风韵。
身上披着水蓝色的翠烟薄烟纱,肩若削成、腰若约素、肤如凝脂,脸上挂着笑容。
她站在那里,和身旁的女子说着什么,脸上眉飞色舞的。季倾歌攥紧了拳头,努力的去压制那滔天的恨意。
季倾歌却一直不喜欢她的相貌,太过妖艳娇媚了些,说得不好听些,一看便是做姨娘做小妾的料子。
一语成谶,季倾歌想不到,日后她的这个想法真的会变成现实。
此时,一身石青色直裰的夫子捏着一本半旧的书走了进来,还站着的千金们顿时回到各自的座位上坐好。
夫子见众人都坐的端端正正的,便开始讲课。
“有子曰: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;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;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夫子念完论语中的这句,便停了下来,问大家对此句有何看法。
然后便见应乐蓉一脸跃跃欲试的举起手,夫子笑着叫了她来回答。
应乐蓉站在那里,亭亭玉立,她的脸上是满满的自信:“有子说:讲信用要符合于义,符合于义的话才能实行;恭敬要符合于礼,这样才能远离耻辱;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,也就值得尊敬了。”
然后得意的扬了扬头看着夫子。
“意思分毫不差,你便再来说一下当时所作此句表明了作者什么态度。”
应乐蓉懵了,态度……她能把解释背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,这都还是在现代的时候老师罚了她写了多少遍之后她才背下来的。
态度……谁没事记那干嘛……应乐蓉心里不住的泛着嘀咕。
夫子见她表情变幻莫测的,便知道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复又道:“那你便来说,这句中的义是什么意思?”
应乐蓉又愣了,义……义是什么意思,这她上哪知道?
夫子此番脸色是有些不对了,厉声呵斥:“只会死记硬背,却不过是囫囵吞枣而已,没有丝毫用处。”
季倾歌心想,她还真是和前世一模一样的爱出风头啊,没想到居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。
听得夫子言“哪个学生可以说说作此句的态度?”
季倾歌自告奋勇的站了起来,夫子见状,脸色好了一些,“你且说来看看。”
季倾歌微微颔首,“孔子的弟子有子在本章所讲的这段话,表明他们对信和恭是十分看重的。信和恭都要以周礼为标准,不符合于礼的话绝不能讲,讲了就不是信的态度;不符合于礼的事绝不能做,做了就不是恭的态度。这是讲的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。”
看着夫子稍微好转的脸色,季倾歌继续道:“义是儒家的伦理范畴。是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,这个标准就是礼。”
“说的好,好一个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,你是哪家的?”夫子连连拍手,被季倾歌的这一番话所取悦。
季倾歌状似不经意的朝应乐蓉看了一眼,果然看见她美丽的小脸都有几分扭曲,季倾歌只觉得一阵愉悦,然后移开视线。
“夫子,学生是城东季家的。”
“好,好,季家的千金果然颇有乃父的风姿。”夫子又夸了她几句。
京城之中只有两个季家,城东的相府,城西的大理寺少卿府。
应乐蓉看着季倾歌的如花娇颜,眸中带着阴郁,这个小姑娘她当然记得,相府的千金。
之前夫子便多次的捧她而踩自己!
她还真就不信她能懂那么多,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罢了,想到这,她不屑的撇开视线。
1权倾盛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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