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09-22 11:49:32
叶荞贺远为主角的小说名字叫《农女家的赘婿首辅》,这本小说是由金牌网络作家苏玥玥精心编写,文章感情细腻、情节流畅,是非常值得观看的,小说故事情节是:邕乡村有个大力猎户女叶荞,上能上山打虎,下能脚踹渣男,是整个湖乡镇人人尽而远之的‘悍’女子。当爹娘的,都受不了这样的儿媳,偏偏冤种儿子们喜欢。就在镇上适龄儿郎的爹娘们担心时,叶荞定亲了!定亲消息传出,全镇百姓敲锣打鼓庆祝。当众人听说定亲对象是那个在叶家从小养大的小可怜读书郎贺远时,都对读书郎施以同情......
第5章
“快吃。”叶荞看了一眼他瘦弱的身躯,还很大方地在他的豆花碗里,放了点糖,“其他人可没有。”
“其他人都没有吗?”贺远因为这句话眼睛一亮,忍不住小声地重复。
叶荞没他那么细腻的心思,催促道:“快吃快吃,可好吃了。”
见贺远犹豫着,叶荞直接就用勺子往他嘴里塞了一口。
贺远被满嘴豆香和甜香弄得一怔,紧跟着下意识咀嚼了几下。
“好吃吗?”叶荞得意地眨眼睛,一双眼睛灵动极了:“我就说甜豆花最好吃,老爹偏不认从,我就不跟他一起吃了,哼。”说着,叶荞还有些傲娇地皱了皱小鼻子轻哼,一副本姑娘不高兴了,快来哄哄我的表情。
“嗯,甜豆花最好吃。”贺远不着痕迹地把最大的一块粘着糖的豆花喂给她,下意识带着诱哄:“不信你试试看。”
叶荞一口吃完豆花,甜滋滋的味道让她眼睛都弯了起来,只不过,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,好看的眉头一皱:“哎呀,我们怎么吃一碗豆花了,娘说我七岁以后不能跟别人吃同一碗东西。”
贺远捧着碗的手有些抖,长长的睫毛微垂,遮住真实情绪,整个人看起来失落极了,小声道歉:“小荞姐姐,对不起,我不知道你讨厌跟我用同一碗吃食,我只是......想把最好的给你。”
“哎呀,我没说讨厌你啊。”叶荞挠了挠头,觉得他这样子太小可怜了,心不知不觉就软了,想了想,突然眼睛一亮,凑到他面前小声道:“诶,远弟,你别担心,以后我们悄悄来,不让娘看见不就行了?”
“这样......会不会不好?”贺远抬眸,露出一双水洗了的眸子,眼角还能看见湿润的水汽。
叶荞以为自己把他欺负哭了,有些不好意思了,本来还很心虚,见他这样当即拍了拍胸脯:“放心,我是老大诶,照顾你是应该的。”
“那什么,你继续吃?”
“嗯。”贺远浅浅地笑了起来,一边听叶荞说话,一边时不时给她喂一口。
他现在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,只知道叶荞是对他最好的人,他也喜欢看她笑,私心地希望能一直跟她一起玩,所以要偷偷对她好,这样她就不会离开自己了。
吃完豆花,贺远就回去了。
回去前。
叶荞拉着他叮嘱:“记得明日下午来找我,我们一起山上啊,我早上要跟爹一起去镇上,下午才有空,到时候我带你去抓鸟蛋,找药材,有了药材,你娘的病就能好了,以后我们再一起养兔子,你家就不怕没有肉吃了。”
贺远眼里带笑,也忍不住跟着她说的,对未来的幸福生活充满了期待。
回家时,脚步也更加轻快。
翌日一早。
叶荞还在睡梦中,就听见院子里的杀猪声,翻过身又睡过去了,等叶母过来给她把衣服穿好,人送到骡车上,又往怀里塞了一个肉饼和水囊,叶母才坐上骡车护着装着肉和豆腐的篓子,叶老爹赶着骡车,往镇上而去。
叶荞打了个呵欠,下意识把肉饼往嘴里送,吃了一半才想起来一件要紧的事,“娘,我们是不是今日去县里,就要等过两三日才回来啊?”
“对啊,昨日不是已经休息了么,卖三四日肉,休息一日,镇上的客人都习惯了,我跟你爹没事是不会耽搁卖猪肉的,这做生意啊,不能说停就停,那叫没信誉,多来几次,人家客人就不乐意来了......”叶母耐心十足地解释。
当然,这也是因为叶老爹和叶母在县里卖了七八年肉了,早就存够银子买了一个小院子,这也方便平时卖肉,有时候他们才会回村看一次老人和大伯一家。
叶老爹只有一个兄长,两个妹子都嫁出去了,因而在分家后,二老跟着叶大伯照顾,两兄弟感情好,对长辈也孝顺,就时不时回来,不然肯定一直住在镇上,隔个几日跑回来也麻烦。
当然,对叶老爹和叶荞来说,村里的山可比镇上那些打发无聊的玩意儿有意思多了,也乐意经常往村里跑。
叶荞觉得嘴里的肉饼都不香了,扯了扯身上的褂子,难得心虚地朝叶母讨好一笑:“娘,我忘记这事了,以为下午要回村,所以都跟贺远约好了,要带他去山上采药的。”
“你不用想了,肯定去不成。”叶母笑了。
叶荞生气地哼了一声:“才不会,我跟他约定好了的,贺远说他是读书人,不会说话不算数的。”
“贺远是从小就听话乖顺没错,但是他娘在家需要照顾,不会让他去山上的。”叶母直接戳破她的幻想。
“你忘了以前贺秀才跟贺远都极少出门,更别说去山上了?那是因为以前后山有大猫,好些猎户都死在大猫嘴里,你爹也只带你在外围逛逛,贺娘子那么在乎丈夫儿子的前程,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去危险的山上的。”
叶母这话,叶荞听明白了,意识到是贺娘子不让贺远出门。
“可是,娘,既然你都知道贺娘子不愿意让贺远上山了,干嘛还说一起去山上采药啊,你骗人。”
叶母看着闺女单纯耿直的性子,有些愁,这孩子咋跟她爹一样脑子一根筋,这么纯粹呢。
“傻不傻,我们说我们的,人家去不去就是人家的事了,再说了,有一条路,也要比让那孩子急起来做危险的事,真逼不得已,也有你老爹护着去后山也就没那么危险了,好好的一个孩子,可不要因为家里的事给逼得走错了路。”
叶母吃的盐都比叶荞吃的米多,有丰富的人生阅历,自然考虑得多,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村里的孩子走错路成为混混,亦或者为了银子打后山猎物主意,结果受伤成残废的。
这种事,村里的大人都能想到,就是孩子还小,想不到这些。
叶荞一听娘是为了贺远好,就不辩驳了,还乖巧地点头,吃完肉饼,就窝进叶母怀里继续睡觉去了,毕竟这会儿天还没亮,叶老爹和叶母卖猪肉都是需要赶早的,等太阳升起,就热了,那时候猪肉放久了也不新鲜。
邕乡村有个大力猎户女叶荞,上能上山打虎,下能脚踹渣男,是整个湖乡镇人人尽而远之的‘悍’女子。当爹娘的,都受不了这样的儿媳,偏偏冤种儿子们喜欢。就在镇上适龄儿郎的爹娘们担心时,叶荞定亲了!定亲消息传出,全镇百姓敲锣打鼓庆祝。当众人听说定亲对象是那个在叶家从小养大的小可怜读书郎贺远时,都对读书郎施以同情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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